一.降雨强度:淋雨试验箱降雨和吹雨程序使用的降雨强度可以根据预期使用场所和持续时间加以剪裁。推荐1. 7mm/min的降雨强度。
二.雨滴尺寸:淋雨试验箱降雨和吹雨程序以及强化程序,采用雨滴直径为0.5mm~4.5mm。滴水程序采用分撒管,分撒管外加套聚乙烯套管将小雨滴增大到最大限度。
三.风速:淋雨试验箱在暴雨期间,通常伴有18m/s的风速。除另有规定或已规定稳态条件外,推荐此风速。试验装置限制不能使用该风速情况下,可采用强化程序。
四.试样暴露面:淋雨试验箱的风吹雨对垂直表面的影响通常比对水平表面的影响更大,而对垂直或接近垂直方向的雨而言,其影响则正好相反。应使能落到或吹到雨的所有表面都暴露于试验条件下,试验时试样应转动,使所有易受损表面均暴露于试验条件下。
五.水压:淋雨试验箱的强化程序取决于水的压力,可按技术文件规定适当改变压力,但最小喷嘴压力为276kPa。
六.预热温度:淋雨试验箱的试样与雨水之间的温差能影响淋雨试验的结果,对密封的试样,在每个暴露周期开始时应使试样温度加热到高于水温10℃,使试样内部产生负压,可更好的检验试样的水密性。
七.试验持续时间:是根据装备使用寿命决定试样暴露持续时间,但不少于各项试验程序规定的持续时间。对于由吸潮材料制成的试样,持续时间可以延长,以反映真实的寿命期试验,而对于这种试样的滴水试验,雨滴速率也要适当地减小。对特定装备,水的渗透和因此导致的性能退化主要是由于时间(暴露的时间长短)而非水的体积或者下雨/滴水的速度。
八.试样的技术状态:试样在淋雨试验中的技术状态利放置方法是确定环境对试样影响的一个重要因素。除另有规定外,试样应按其预期的储存、运输或使用状态来放置。除设计规范有要求外,不应使用任何密封垫圈、密封胶带、缝隙嵌塞等,同时也不应使用表面有污染油脂或油灰的试样。至少应考虑下列技术状态。 1.在运输/储存容器内或运输箱内。 2.有保护或无保护状态。 3.工作技术状态。 4.为特殊用途改装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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