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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尘试验IEC 68-2-68之细尘试验具体步骤(下) |
沙尘试验IEC 68-2-68之细尘试验具体步骤(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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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3/11 8: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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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文,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不具磨损力之细尘试验的第二种试验方法La2:稳态气压 。
a.试验前试件应依相关规范规定,执行目视、尺寸及功能检验。
b.试验用尘为不具磨损力之干燥细晶粒,且必须通过宽度为75mm之方形网眼,其网线直径为50mm。
c.将试验用尘置于80℃温度条件下加热2小时,使其干燥,且试验用尘不可重复使用超过20次。
d.砂尘试验箱内气流主要方向必须由上垂直向下,且不应为层流。空气流速须足够使箱内尘粒子产生均匀分布。
e.砂尘试验箱内相对湿度必须保持在25%以下。
f.试件应以无包装、关机使用备便型态置于试验箱内。
g.依据试件操作状况,由第5.(1)b.(b)节中选择试件内部适当之气压条件若试件在操作条件下会产生温度循环效应时,应选择试验类别1;若无此情况,选择试验类别2。
h.若为试验类别1,真空泵应连接至试件滴水孔并启动真空泵(如无适当抽气孔时,试件必须钻孔。若滴水孔多于1个时,则其余滴水孔在试验中应密封),以抽取试件内部空气,再将尘导入砂尘试验箱内维持一段时间(由第5.(1)b.(d)节中决定驻留时间)。若为试验类别2,则将尘导入箱内,并保持8小时。
i.若相关规范另有规定,则应于试验中或结束时执行各项测量工作。
j.试验后试件留置箱内,直至所有尘粒子落下为止。
k.将试件置于标准大气条件下2小时,以恢复原来状况,再进行目视、尺寸及功能检验。
l.在最终测量前,可依相关规范清洁试件外表面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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